近日,小編從寧波市環保局獲悉,因為超標排放污水,某寧波污水處理廠被行政處罰10多萬元。
近些年以來,寧波采取很多有效措施治理陽宗海,尤其是2016~2017年寧波的水質有了明顯改善,水質總體穩定達到國家Ⅲ類水質標準,個別月份達到Ⅱ類水,實現了國家考核寧波Ⅲ類水的目標要求。
多年來,各級環保部門沒有放松打擊任何一起污染寧波水質的環境違法行為。經寧波市環境監察支隊于2017年9月19日、11月9日對寧波一污水處理廠進行調查核實:根據寧波市環境監測中心2017年11月9日出具的《監測報告》顯示,該污水處理廠懸浮物為14mg/L、糞大腸菌群為24000個/升,均超過《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懸浮物10mg/L、糞大腸菌群1000個/升的標準。寧波市環境保護局依法責令該污水處理廠立即整改達標排放。2017年12月12日,寧波市環境保護局對該污水處理廠下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12月13日告知該污水處理廠的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并告知該污水處理廠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該污水處理廠在法定期限內未向寧波市環境保護局提出陳述、申辯和聽證申請。
寧波市環境保護局依法對這一污水處理廠處應繳排污費數額4.5倍罰款10多萬元。寧波市環境監察支隊將對該污水處理廠履行處罰決定的情況實施環境行政執法后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