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近期發布通報,要從2019年的3月開始直到年底,將要在重慶全市范圍內開展城鎮廢水處理和排水等方面的嚴重違法行為,并且要進行一些集中性的專項執法行動。
這次行動將重點治理城鎮廢水排入城市排水管網許可證、雨污分流與廢水排入排水設施、城鎮排水與廢水處理設施安全保護等各個領域的突出性違法行為,并且要對長江、嘉陵江、烏江等主要干流的重慶段幾十個區縣的沿岸1公里范圍內的城鎮廢水處理、排水設施以及餐飲店、建筑工地、洗車店等各個場所進行全方位的覆蓋執法排查。
針對這城鎮廢水處理和排水中出現的違法行為,根據重慶市的相關規定,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將雨水管網、污水管網相互混接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排水戶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要求排放污水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可處5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吊銷廢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對于造成嚴重環境污染,涉嫌環境污染犯罪的,重慶市城管行政執法總隊還將按照程序把其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此外,廣大市民都可以通過重慶市的城市管理服務熱線12319來舉報身邊發現的城鎮廢水處理和排水等各種違法行為。